七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时限、隐私保护、薪酬结算、休息休假、违约责任。少写一项,事后就只剩协商一条路。
政策要求修订《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商务部等 9 部门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商服贸函〔2026〕322 号)。第十六条”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提出:聚焦家政服务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隐私保护、智能设备商业化应用等方面,修订发布《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相关各方责任(商务部负责)。
同一份文件第十七条还要求,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依据标准对家政企业开展评价。
在 2026 年 7 月 21 日的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孔德军介绍,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把家政服务中常见的”说不清、退不了、管不住”的模糊地带逐一明确,引导合同双方清晰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支付、休假安排、安全责任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为化解争议提供清晰依据。
把发布会表述和文件条款合起来看,方向是清楚的:家政合同要写的东西,政策正在往细处定。
一份家政合同该写清的七项
浙江省商务厅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示的《关于促进浙江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第十八条”指导家政服务规范用工”中把该写的条款逐项点名: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时限、隐私保护、薪酬结算、休息休假、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同时全面推广标准化电子家政服务合同,从源头减少服务纠纷。
这份征求意见稿目前尚在公示阶段,反馈截止 2026 年 10 月 31 日,尚未施行。
但这七项本身值得现在就拿去对照签约,因为每一项对应的都是家庭真实遇到的争议点。
| 条款 | 不写清楚会出什么问题 |
|---|---|
| 服务内容 | 只写”保洁”太笼统,哪些项目做、哪些不做没有界定;日常保洁与深度保洁的边界最容易起争议 |
| 收费标准 | 只有总价没有计价口径(按次、按小时、按月)、未列明不含哪些费用,中途容易被加价 |
| 服务时限 | 单次时长、每周次数、起止时间不明确,超时算不算加钱没有依据 |
| 隐私保护 | 家庭摄像头与智能设备的拍摄范围、影像归属没有约定;入户后哪些区域不进入、哪些物品不触碰没写 |
| 薪酬结算 | 钱付给公司还是付给服务人员个人、什么时候付、有没有账期,直接影响出了问题找谁 |
| 休息休假 | 住家或长期服务的作息与休息安排没有约定,长期服务最容易在这个点上累积矛盾 |
| 违约责任 | 中途换人、临时不到岗、服务未达标怎么处理、怎么退费,没有约定就只能协商 |
对家庭意味着什么
第一,合同是唯一能替代”人情”的东西。 家政服务的特点是服务过程发生在家里、评价又高度主观,很多分歧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当初没约定。把事情写在纸上,是把”看对方态度”换成”看条款”。
第二,”隐私保护”第一次被明确写进家政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方向。 第十六条特别点了智能设备商业化应用。摄像头、智能门锁、家用机器人进入家庭之后,拍摄范围、数据怎么存、谁来删,这些过去靠默契的问题,政策要求落到纸面。
第三,示范文本还没发布,现在能做的不是等。 第十六条的表述是”修订发布”。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未检索到全国版《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发布文本。等文本发布再签,解决不了今天要签约的问题;现在可行的做法是拿浙江点名的七项条款方向当清单,另外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中已入库的地方版本。
签约前的核对清单
签之前逐条划一遍,缺哪项当场补:
- 服务内容——具体做哪些项目,写清楚;容易混淆的(日常保洁还是深度保洁、是否含家电内部清洁)单独注明
- 收费标准——计价方式(按次/按小时/按月)、单价、总价、不含项目,逐项写明
- 服务时限——单次时长、每周或每月次数、具体时段
- 隐私保护——入户范围、智能设备(摄像头等)的拍摄范围与影像处理、个人信息使用边界
- 薪酬结算——收款主体是谁、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 休息休假——长期或住家服务的作息与休息安排
- 违约责任——换人、缺岗、服务未达标的处理方式与退费规则
另外两项容易被忽略,但同样要看:
- 合同主体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合同上的公司名称要和营业执照相同,避免”签的是 A 公司、服务由 B 公司提供”。
- 优先走电子或书面合同,别只留聊天记录。 微信里的口头约定,事后举证成本高。浙江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也提出要全面推广标准化电子家政服务合同。
参照哪里?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htsfwb.samr.gov.cn)已收录家政/家庭服务类的地方版本,例如《黑龙江省家庭服务合同(中介制)(黑龙江省 2025 版)》,可下载来了解一份规范家政合同通常长什么样。
FAQ
《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在能下载到了吗? 全国版尚未见正式发布文本。政策第十六条要求”修订发布”,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没有检索到发布结果。目前可参照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中已入库的地方版本。
网上签的电子家政合同有效吗? 浙江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提出全面推广标准化电子家政服务合同,方向是把电子合同作为主要形态之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实务上要注意保存签署记录与合同原件,便于日后调取。
手写补充条款或者微信里的约定,算不算合同内容? 建议写入合同正文或作为附件,双方确认。单独留在聊天记录里的约定,事后举证成本较高,也容易出现”当时说的是这个意思”的解释分歧。
住家阿姨的休息休假也必须写进合同吗? 属于该写清的七项核心条款之一。住家与长期服务的作息安排现实中差异很大,事前约定比事后协商更省事。
中介制公司签的合同,和员工制有什么不同? 合同主体、费用构成、责任分配在不同经营模式下差异较大,关键是把第七条”违约责任”和第五条”薪酬结算”写清楚——出了问题由谁负责、找谁退费,取决于合同怎么约定的。
数据来源
- 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商服贸函〔2026〕322 号,2026 年 7 月 13 日印发,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商务部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2026 年 7 月 21 日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促进浙江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公开征求意见公示,2026 年 9 月 30 日,第十八条
- 市场监管总局合同示范文本库,htsfwb.samr.gov.cn
- 核实时间:2026-10-08
免责声明:本文为对公开政策文件与地方主管部门公示文本的整理与解读,条款表述以官方发布原文为准。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措施,以最终发布文本为准。合同条款的具体拟定与法律责任认定,建议以专业法律意见为准。